2)第146章 狂澜巨浪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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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。可是,宋人即便是盛行“不举子”之风的地区,人们好歹也还是先有“二子一女”之后,这才开始杀婴,此事意味着什么?

  意味着苛捐杂税虽重,但三个孩子还是勉勉强强能够养活的。

  那么问题就来了:宋朝收入近乎大明十倍,相当于税负也比大明也重了十倍,可是即便如此,贫民之家依然能养活三个孩子。那么,推而广之一看,大明的贫民之家岂不是能养活三十个孩子?这还叫贫民吗?这……是真的吗?

  以上推论肯定不是真实情况,且不必说其他,单说大明民间那许多以自宫而求为宦官的人,难道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倒霉蛋?

  自然不是,他们大多都是失地农民,本来就被盘剥得厉害,一旦出点什么天灾人祸,就只好行此下策。

  但这里面还是略有不同的,即在大明活不下去的人主要以农民为主,了不起加上一些卫所军户。而宋朝活不下去的人却几乎不分职业属性,除了朝廷官员、皇亲贵戚等极少数人之外,谁都有可能活不下去。

  如此回过头来一看,就会发现大明朝的商人、工匠等至少肯定比农民的处境要好得多,虽然他们的“理论社会地位”比农民还不如,但其实过得远比农民要好。

  这合理吗?显然不合理啊!

  如此,再加上高务实刻意渲染的“十倍论”,任谁来算这笔账都会觉得大明的这种“轻徭薄赋”,对农民而言似乎帮助并不算很大,反倒是对于工匠、商人而言那是太过分了——他们近乎没有税负了。

  如此说来,咱们也不必按照苛政猛如虎的前宋来征税,最起码我征它个前宋的十一十分之一,这总不为过吧?

  前宋的杂税加起来七千万贯,就算只征其十一,那也有七百万贯啊!

  好,就算咱们的税种没有前宋那么多,就再打个对折罢了,可那也是三百五十万贯啊!

  注:两朝的一贯都等于一两银子,但其一两银子的购买力,在宋朝和在明朝并不对等,甚至在明朝的不同时期也有不小的出入参考万历会计录。只是这就太复杂了,我要这么写的话估摸会写成财政史,没有必要。

  如果大明朝廷每年硬生生的增加三百五十万两银子的岁入,那意味着什么?几乎意味着连开藩禁这件事,都可以暂时不用考虑了!而现在开藩禁不可能遽然停止,则意味着……

  与“可能被加征商税”关系不大的官员们顿时兴奋起来,而十有八九可能要被加征商税所影响的官员,则出离的愤怒起来。

  别看高务实在《取用疏》中把朝廷用度问题特意指出,说要加强监管,但官员们清楚,你再如何加强监管,了不起也就是不好贪墨了。可至少,朝廷越有钱,就意味着控制这些钱的官员们越有权势,这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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