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002 为什么选择他_我真不是科技巨星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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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

  “会。听着。”

  威尔森清了清喉咙,然后扯着嗓子开始高歌,笑声像乌鸦,唱起歌来也跟乌鸦似的。

  声音尖锐刺耳,完全是高频噪音,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发出高频噪音,陈耀也真是服了。

  威尔森唱完,喝下一口啤酒:“感觉好听吗?”

  其他人不敢得罪他,他在圈子里就是霸王一个,点点头都说不错。

  九个人都唱了,就剩下陈耀。

  “轮到你了。”威尔森挑衅道:“不会连一首歌都不会吧?哈哈哈……”

  贝贝拉手肘碰了碰陈耀的胳膊:“唱吧。”

  陈耀微微摇头:“不会。”

  贝贝拉不满地哼了一声,她在网络听过他的歌曲,在华夏他也算是一个歌手,只是他从来不承认而已。

  陈耀想了想,说道:“这样,我唱一首《热情的沙漠》。”

  他们都没听过,毕竟是中文歌,这里除了贝贝拉懂得中文,其他的都不会。

  说唱就唱,陈耀开始唱了起来:

  “我的热情,燃烧了整个沙漠,

  太阳见了我,也会躲着我,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……”

  虽然不知道他在唱什么?

  可他的歌曲,还是将其他队员的目光吸引了过去,听着听着感觉还有些好听。

  心跳加快,身体也随着他的歌声发热。

  虽然陈耀也是狂飙高音,可跟威尔森高频噪音不一样,他的高音听着不辞而,很饱满很有力量。

  “我在高声唱,

  你在轻声和,陶醉在沙漠里的小爱河……”

  听不听得懂不重要,好听的歌曲是无国界的。

  “啪啪啪……”陈耀唱完,除了威尔森其他人都鼓掌了,掌声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,所有人都能听得懂。

  架子上的食物熟了,浓郁的香味钻入鼻孔,闻着口水都要流下来。

  陈耀拿起叉子,在上面打上蜜糖,咬下一口,美味的肉香充盈整个口腔。

  相比于他的吃相,贝贝拉可要文雅许多,小口小口吃着肉丸子。

  他们彼此熟悉有说有笑地聊着,而陈耀不认识他们吃着东西没有说话。

  直到夜晚10点,有些困了,回到了帐篷坐下来,掏出手机随便上网看看。

  收到了林雨涵发来的消息,她询问在哪里,陈耀拍了一张火堆视频,告诉她和公主在外面野营。

  贝贝拉走过来坐进帐篷,帐篷不大也就勉强能坐下两人。

  想到今晚会和她一起睡,陈耀感觉有些奇妙。

  她抬头看着天:“这里的星星很漂亮。”

  确实,郊外没有灯光的干扰,看到的星星特别多,也特别的明亮,黑色的夜空繁星点点。

  这就是野外露营的乐趣吧。

  “北极光,大家快看,北极光,哇,天啊!”卷发女生大声尖叫。

  所有人抬头看向天,果然,天空出现了一条北极光带,散发出七彩霞光。

  这是发生在北极的奇观,斯德哥尔摩位于北欧,这条北极光带格外的明显。

  贝贝拉第一次如此清晰见到北极光带,非常的兴奋,抱着陈耀朝着北边拍摄。

  外国妞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吗?

  陈耀像个木偶人一样,配合着她拍了一张又一张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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