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九百一十章 归家和不孝儿_老子就是要当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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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立功将士。

  大量的官田继续由官府掌控,然后租给无地农民,这就是大楚帝国早期里影响深刻的‘改分为佃’政策。

  随后进一步深化农业改革,推出了分期官田购买政策,准许租种官田的人分若干年付款,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官田,分期款项则是由当年收获的粮食里支出。

  这就是帝国早期农业政策里,更为重要的“分期购田”政策。

  随后又出台了政策,购买的官田不能自由转让,只能由直属亲属继承,如果要卖,也只能按照市价卖回给官府,重新变成官田。

  而官田在大楚帝国的耕地占比是非常高的,关内十八省地区里的官田比例占到了百分之六十以上,而后续还不断有地主的土地选择出售给官府,或者是被抄没,而一旦变成官田后哪怕后续再分期出售,那么这种田地也不能自由转让了。

  这种官田属性的土地不能自由转让,只能由直属亲属继承或者出售给官府,官府回收土地后,再出租或者分期出售给无地或少地农民。

  这就极大的限制了土地兼并。

  这说的还是关内十八省地区,如果是东北,漠南,西北,中亚,西伯利亚等新占领地区,除了极少数私人拥有的土地外,基本是清一色的官田……哪怕是免费分给了新移民耕种,但是这土地移民其实只有使用权,也能让子孙后代继承,但是不能卖给他人!

  毕竟官方限制的其实不是继承权,或者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,限制的是土地兼并而已。

  抑制土地兼并,这是罗志学施政过程里的一系列农业政策,最为核心的一部分,很多措施看似没啥关系,但实际上都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的。

  防止土地兼并的目的也很简单,就是要给占据帝国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村人口一条最后的保底退路:再不济也能回农村种田,虽然单靠种田想要吃饱穿暖比较难……但总不至于饿死。

  这一系列农业政策,极大的稳定了帝国的早期内部稳定,并催生出来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自耕农群体为绝对群体的农村社会!

  在当代的大楚帝国,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传统地主了……前明时期的那些地主,要么死在了战争里,要么死在了武装税警手下,要么死在了矿山里……还有少数一部分则是早早抛售土地,回笼资金摇身一变成为了大楚帝国里的工商阶层。

  而后续阶梯农业税的存在,直接堵死了私人拥有大量土地的任何可能性……土地越多交的税比例越高,多到一定程度后,土地产出都不够交税的!

  这些一系列的政策,都为大楚帝国极大的稳固了农村社会的稳定,并让帝国农村地区成为了帝国的稳固基本盘……

  人嘛,其实都不傻的,谁对自己好,谁对自己不好,基本心里都有个数……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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