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八十四章 意义_我的女朋友是九叔传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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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收敛自己的锋芒。

  谷办/span在《西游记》中,取经这条线上,唐僧的作用是绝对的,把握大方向,粘合几个徒弟,确保最后的结果,其他几个人的定位也不能否认。

  但如果从悟空的角度,悟空的成长线甚至是可以独立在取经线之外。

  如果是“悟空成长记”,其他一切都可以称为悟空成长的经历,包括取经。

  最后再说一句,没有唐僧就没有“西行取经”,但没有孙悟空,《西游记》还能剩下多少?

  那么再说说另一个很感兴趣的天庭的话题。

  而祝守一觉得喜欢《西游记》的不少读者应该都听说过一种观点,那就是书中的天庭非常腐败,有背景的妖怪都安然回去了,没有背景的妖怪几乎都难逃一死。比方说奎木狼(黄袍怪)私自下界十三年,不知道干了多少坏事,但最后的处理却不过是罚他去给太上老君烧火,连工资都没扣;而车迟国的虎、鹿、羊三位大仙,明明没招惹唐僧师徒四人,却愣是被孙猴子耍手段给活活弄死了,上哪说理去?

  这个道理表面上站得住脚,但存在这样想法的人,大多都没有认真看过原著。

  如果细读原著,你就会发现,奎木狼和虎鹿羊三位有本质的不同,前者是神仙,后者是妖怪。

  列位,《西游记》中的神佛、妖怪、人各自属于不同的阶层,而规则只能在同一个阶层里才能通用。也就是说,神佛杀妖怪、妖怪吃人(当然神佛也可以吃人)是天经地义的,不存在任何道德上的负担,更不需要讲什么规则。这就好比我们这些人类与菜市场里的鸡鸭属于不同的阶层一样,你中午去买只鸡杀了吃,不用有任何道德负担、更不会违反法律,因为人不需要和鸡鸭讲规则。

  明白了这个道理,你就会发现《西游记》里的天庭其实相当靠谱:奎木狼下界十三年,不管他怎么为祸人间都不需要承担责任,玉帝只需要处罚他无故旷工十三天(天上一天地上一年),非常合理;而孙悟空作为神仙中的一员(在做“齐天大圣”的时候已经入了仙籍),想要干掉虎鹿羊这三只妖怪那是随心所欲的事情,谈不上什么“道德问题”。这就好比你旷工几天,在家里吃了一条鱼、无聊还踩死了几只蚂蚁,单位会怎么处分你?当然是处分你旷工,断不至于说你吃了鱼、踩死了蚂蚁就是“没有道德”甚至“违反法律”,要扭送你去公安机关。

  “规则只能在同一个阶层发生作用”,这才是《西游记》对现实最大的讽刺。大家联想一下历史乃至身边的现实,就知道这部看起来写神神鬼鬼的小说,实质上是有多么了不起。

  所以在祝守一看来,《西游记》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最杰出的充满奇思异想的章回体神魔小说。作者吴承恩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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