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八章 结交马贼王_盛唐剑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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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闻其名。却不知一路跟随,意欲何为?”

  楼凡也不隐瞒,将自己的恩怨于裴旻细说:“楼某行事与那张鸟不同。楼某只要收了商队的钱,便保证商队一路无忧。张鸟手段过于偏激,等于自绝生路。我们有着纠纷摩擦,素有恩怨。不过西域马贼的情况便如三国魏蜀吴,彼此都顾忌另一人的存在,皆未撕破脸面,相互牵制,倒也相安无事。哪里想到那张鸟受了突厥的蛊惑,杀了我的兄弟魏暴。魏暴十三岁就跟了我,是老楼起家的元老,就他娘的给张鸟那王八蛋砍了脑袋。”

  说道这里,他眼圈都红了,道:“我发誓一定要给魏子报仇,亲手砍下张鸟的脑袋祭祀。抓着机会捣毁了张鸟的巢穴,却不想张鸟真的只有鸟胆,老巢都不要了,跑的贼快。再次得到他消息的时候,才知道他已经让国公擒住了。誓言以下,无论如何也要尝试去做。一路跟随国公,并无恶意。只是想在关键时候帮国公一把,让国公欠某一个恩情,好让某亲手给魏子报仇……只是想不到!国公麾下能人辈出,不但精于作战,对于跟踪之术,竟也如此了得,反将自己陷了进去。”

  他自身就是一个擅于跟踪反跟踪的专家,深知在沙漠里追踪的难度。

  他们没能在月亮湖补充水,又多了两个累赘,需要尽快赶路也忽视了反追踪,现在后悔以是不及。

  裴旻听极缘由,也不知应该说楼凡愚蠢还是什么。他毕竟是贼,是朝廷官府缉拿的对象。在西域三大马贼首领的脑袋,价值万贯。

  可以说今日楼凡是落在裴旻手上,而他心念未来西域的大局,想结个善缘才不予楼凡计较,换做是其他人,早就杀之领功领赏了。

  为了一个将死之人,将自己搭进去,值得嘛?

  在裴旻看来是不值得。

  但是裴旻已经来到这个时代六年了,深知不能用现代人的思维考虑古人的行事作风。

  也许在现代人看来是极为愚蠢的事情,可在古人眼中却非常的高尚,值得为之付出一切。

  裴旻就知道一个类似的故事:说的是两个读书人,很豪迈,很有气概。

  有一天他们一人拎着一壶酒聚在了一起,一人说“有酒无肉,憾哉!”另一人道:“你我身上皆是肉,岂能说无肉?”

  然后二人对酒高歌,你割我一刀,我割你一刀,痛快吃喝。

  接下来……就没有接下来了!

  二人吃到最后都死了。

 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,这两人纯粹就是二逼脑残,但在古人眼里却是一种豪情。

  楼凡也算是一个人物,为了贯彻心中的情义,冒险深入人生地不熟的地界,这一点确实值得赞叹。

  不只是裴旻,李翼德、夏珊也向楼凡抛去了几分敬重的神色。

  古人大多重情重义,除了那些宵小,余者对于情义汉子,多多少少都有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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