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84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(15)_心理罪(全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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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候,从单杠上摔下来,昏迷了整整两天一夜。苏醒后就变得沉默寡言,偶尔会发脾气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朱志超陷入情绪狂躁的频率越来越高。为了帮他成家,朱志超的父亲对傅华隐瞒了这件事。傅华得知事情的真相后,要求朱志超立刻就医。朱志超强烈反对。傅华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为要挟,朱志超才勉强同意。不过,朱志超坚持要去外地就医,以免被熟人知晓,引起诸多不便。于是,朱志超夫妇来到省内J市安康医院就诊,被初步诊断为狂躁症,并建议入院治疗。因为工作的关系,朱志超没有同意,只是买了一些药物。医院建议他在服药的同时,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。在医生的推荐下,朱志超在J市的一家心理诊所接受治疗。按照医生的安排,朱志超每隔两周来J市接受心理辅导。半年后,朱志超的精神状态有所好转。孰料,负责对朱志超进行治疗的医生因牵涉进一起刑事案件,心理诊所被迫关闭,治疗也不得不中断。朱志超深受打击,拒绝再次就医,精神状态比就诊前还糟。傅华见朱志超康复无望,遂与其离婚。

  朱志超被捕后,对自己实施的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(其中一起为犯罪预备)供认不讳。同时,警方对朱志超的指纹、足迹以及血液样本进行了提取。经鉴定,与前两个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可做同一认定。鉴于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,宽平分局拟将全部案卷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  在被羁押期间,朱志超多次提出要吃麻辣烫,甚至不惜以自残相要挟。听取看守所的汇报后,警方如实告知朱志超,那家麻辣烫在麻油里掺入罂粟壳,已被勒令停业,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已被刑事拘留。朱志超得知后,情绪愈加狂躁。某日深夜,朱志超在监房里公然自渎,还打伤了另一名被监管人员。

  同时,为朱志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向警方提出,要对朱志超进行精神鉴定。警方做出同意的决定,委托省司法鉴定中心对朱志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进行鉴定,并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。

  司法鉴定中心在半个月后完成了鉴定工作,并出具了鉴定报告。报告显示,朱志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,且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,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。

  报告引发被害人家属的强烈不满,并提出申诉。警方再次委托权威机构对朱志超进行精神鉴定,结论与之前并无二致。

  鉴于朱志超在案发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,因此,警方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,并解除对朱志超的刑事强制措施。同时,由于朱志超没有法定监护人,经C市公安局决定,将朱志超送C市安康医院强制治疗。

  时隔三年,朱志超居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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