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六百零二章 抗拒从严_自带锦鲤穿六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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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偷东西都被逮个正着,不逃跑不认错也不求饶,反而还质问主人,这人是脑子有问题?还是胆子大的长毛?

  要知道现在这个年代,法律法规不健全,犯事儿之后,无论是进革委还是去公安,处罚量刑其实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。

  就拿京城来说,同样是三只手的佛爷被逮进去,有思想教育十天半个月就被放出来的,也有被判到劳改农场劳动改造个三年五载的,甚至还有人中奖花生米直接丢了命的也很有可能!

  当然着中间有盗窃数额大小和盗窃情节轻重的考量,不过人治的缺陷还是很明显。

  退一万步讲,现在的人法律意识淡薄,但即便不被送进去,小偷就是被一般群众抓住,估计也讨不了好。

  老百姓抓住小偷的第一反应,绝不是报警或扭送公安局,而是撸起袖子先揍一顿泄愤。

  大家都过的都是紧巴巴的穷日子,凭什么你小偷伸出三只手,就能不劳而获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?

  被抓住的小偷轻则挨一顿打,严重点的引起公愤的,剁手打残的例子比比皆是。

  至于谁来为伤残结果买单的问题?

  那是不存在的!

  毕竟现在人治大于法治,小偷本来就是有污点的坏分子,难道还能为了坏分子,去惩治群情激愤的劳苦大众吗?

  先不说法不责众,可需要审查处理的坏分子那么多,公安和革委的精力资源都有限,这么多愤慨激昂的群众,他们也管不过来呀!

  尽欢懒洋洋地扯了扯唇角,怎么?你偷东西之前不踩盘子,就不怕踢到铁板倒大霉?

  小偷听到尽欢说话,很惊奇地自言自语,说话跟人一样,不大像鬼!

  鬼?尽欢乐了,你连鬼的马都敢偷,还真是不怕死!

  小偷直愣愣地盯着尽欢看了好一会儿,庆幸地舒了一口气,能骑马,那就是说你是人咯!

  有时候,人比鬼要恶多了。尽欢不经意的笑意颇为邪肆。

  小偷却不以为意,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,又不是夜叉孙二娘,能恶到哪里去?

  你就不怕我大声喊把人招来!尽欢挑眉问。

  小偷吊儿郎当地努了努嘴,你喊啊,最好把全村的人叫起来,看我们两谁更丢脸!

  我作为被偷东西的苦主,最多就是运气不太好而已,怎么也够不上丢脸?

  小偷猥琐地嘿嘿一笑,你要是不怕挂上破鞋游街,你就大声喊,最好把全村的人都叫来!

  到时候看到我们两个孤男寡女待在一起,他们是相信我偷东西呢?还是怀疑我们半夜私会搞破鞋?

  怪不得这小偷这么嚣张,懂人心也会抓弱电,威逼胁迫的手段用得倒是挺溜。

  要是换成一个普通的小姑娘,估计早就被吓坏了,为了清白名声,肯定不敢反抗。

  可尽欢是谁?刚得不能再刚的钢铁直女!

  上辈子她上初中的时候,就敢在公交车上,把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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