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六章 罢了_大新请我当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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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洵当世生在千禧年之前,自幼听这个歌手的歌,长大了也是,并非没有听过别人的歌,而是最后值得他去回味,值得他去单曲循环的到头来还是周杰伦。

  大学之前,丁志远为泡妞,开始打磨自己的音乐天赋,可惜音乐细胞实在太少,或者是音乐智商实在是少的可怜,学了两个月连门槛都没摸到,而只是陪着玩玩的林洵,反而是意外的学到了点古琴入门。

  学霸就是学霸,甚至林洵这贝戋人还可以说是大半个学神,就是真的有人学的比你少,还学的比你好。虽然在这一方面不见得有多少天赋,也足够让那个教古琴的老师赞不绝口。

  然后是大学,遇见在古筝社的郭美云,一见钟情,而且是林洵的……初恋啊。

  这才几天而已,任凭林洵再怎么逼迫自己,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忘却的。甚至他也明明白白的知道,郭美云比不过洛轻灵,比不过眼前然仙子容颜哪怕三分。可初恋呐,男人心里的白月光啊。

  但林洵也会想到一个问题,自己还能回去么?

  系统这和狗生活过的狗,当初的确是勾起林洵心里那点念想,可真的仔细想想……能不能回去到头来还是这狗系统说了算。反正林洵觉得自己八成是,得留在这里了。

  “雨轻轻弹,朱红色的窗。”

  可他真的想回去,他有他忘不掉的,不想忘掉的,想忘而忘不掉的。多少次,他半夜醒来还觉得这不过是一场梦,自己已经梦醒,这里还是自己租赁的公寓,还要去考虑房租水电的事情,,可以换个高薪的工作了,凭他清北系榜首,大三开始实习的工作经验,院长推荐信,不可能找不到一个高薪的工作。

  “我一生在纸上,被风吹乱。”

  但自己还有小茹,可能……可能老丁会帮自己,他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妹妹,也知道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妹妹。从小妹妹都是林洵努力最大的理由,也是林洵不敢放慢脚步停下来休息的原因。

  “梦,在远方,化成一缕香。”

  可特么的妹妹哪有亲哥哥会疼?这小娘皮还挑食,瘦的跟个竹竿似得,老丁这狗东西还是个种马,特么的好不容易拉扯到大的亲妹妹不会给这狗东西给拱了吧?

  “随风飘散,你的模样。”

  如果能,或者说一定要穿越的话,林洵也想着交代好后事,你再把我给穿了啊,这……哎。

  “菊花残,满地伤,你的笑容已泛黄。花落人断肠,我心事,静静淌。”

  可当林洵片刻之前,轻轻抚上古筝的时候,面前然仙子那双期翼的双眼,似曾相识……对,每次灵儿看自己,也是如此,但里面的情意更加浓烈,温柔,林洵甚至要融化在她的眼神里面。

  林洵爱洛轻灵么?

  相处了几天?三天而已。林洵喜欢洛轻灵么?太喜欢了,一百分有多高林洵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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