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一章 狩猎_我在诸天找祥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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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蛮腰给压断了,“能背得动吗?要不我来。”

  阿蛮想了想,真就把这父亲遗留下来的黑色巨弓交给李善,看他能不能拿得动。

  “好重!”黑色大弓不知什么材料制作,奇重无比,普通人别说开弓,提都提不动,但李善身体里流淌着麒麟血,自然毫不费力。

  他一副犹有余力的样子,拉开弓弦对准远方。

  “......!”阿蛮从小用凶兽血锻炼体质,所以能使用这把巨弓,想不到李善也能拉得动。

  在部落的人看来,外界的人体质羸弱,一碰就倒,李善却是个特例。

  “你的力气真不小,部落里能拉开这副弓的人没有几个。”阿蛮讶异地说,力气大的男人在部落可是很受欢迎的。

  李善把巨弓背起来,此刻他也有几分猎人的意思,要深入大荒抓捕猎物。

  阿蛮还分给李善一把包裹在牛皮里的小匕首,说是等会可以用来防身。

  “这不是武器吗?”

  阿蛮摇了摇头,解释道,这种小巧的武器在大荒根本没用,更多时候都是当工具使用。

  他们面对的敌人是五米级乃至十米级的凶兽,十公分的小匕首扎人家身上,就跟蚊子叮一下差不多。

  凶兽体质强悍,它要拍一掌过来,铁定得出事故,所以匕首,乃至长剑这些武器都不适合,必须要巨剑,巨斧等巨大化武器。

  “这把父亲留给我的大弓,只能在远距离使用,一旦凶兽靠近过来,还是要用我们的身体去战斗。”

  在大荒体质才是实力标准,谁的体质更强谁就赢,人和凶兽的体质都异常强悍,十分恐怖。

  “我知道了,别看我这样身体也是很棒的,一拳打飞凶兽不在话下。”

  阿蛮扑哧一笑,当他是在开玩笑,李善依依不饶地追上去,他是那种吹牛的人吗。

  “我见过的凶兽说不定比你还多,太古魔种都见过好几只。”

  阿蛮一脸不信,道:“太古魔种是大荒最强的,族长爷爷说凡人根本不可能战胜它们,或许只有神仙才能办到。

  “你真见过太古魔种的话,那就说来听听,谎话我可是能听出来的,我最讨厌说谎的人,晚上你就看着我吃饭好了。”

  李善跳到阿蛮面前,还看着她吃,这可能吗。

  “大荒里有龙的儿子,叫睚眦,豹身龙首,性格非常固执,大概就像那边的山一样高。”

  “有遮天蔽日的翅膀,那是大鹏的后代,羽毛在太阳下如黄金闪耀,双翼展开能掀起风暴。”

  “我最讨厌的还是一只大猴子,丢石头偷袭有一手。”

  阿蛮震惊了,在族中老人的嘴里,她确实听到过这些太古魔种的传说,屹立在大荒顶点的可怕存在。

  李善说得有鼻子有眼,增加了很多细节,阿蛮也犯了迷糊,难道说他真的见过,一般人见到太古魔种那还有命?它们战斗的余波都能毁天灭地。

  “怎么样,我没说错吧,还有很多凶兽我都见过的,就像下饺子一样。”李善道。

  “你确实厉害,对大荒很有了解。”阿蛮失落地低下头,她这个生活在大荒的人知道竟然还没有李善一个外人多,羞愧难当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。

  “不不不,还是你厉害,我得跟着你才能活下去,比方说现在,我已经完全记不得回去的路了,你说是不是很笨。”李善坦诚道。

  真把李善丢进大荒几天就得要命,论野外生存经验阿蛮完爆他,就现在,他不知道怎么走了,但阿蛮总是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找到一条人能勉强通过的路。

  阿蛮抬起头,喜笑颜开,“那你跟紧我,不要走丢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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