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70章 第 70 章_全球追更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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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许晓明当天就带着这封信去了乔镜的住所。

  但令他疑惑的是,自己站在门外敲了半天院门都没人来开,他等了一会儿,里面也没有传出任何动静。

  难道是出门了?

  许晓明是知道胭脂的,每次他来找乔镜,她或者景星阑总有一个人在家,很少有三个人全出去的情况,所以这次他才会觉得奇怪。

  他想了想,把信从院门的门缝底下塞了进去,这样主人只要一回来就能看到了。

  其实乔镜今天和胭脂一起出门也不为别的,马上又要到学期末了,课业繁重,再加上每天写稿子都要费不少墨水,他得上街去买点儿文具,顺便帮胭脂也带一些大字描红之类的本子。

  景星阑照旧早早出门不见了人影,乔镜临走时看到胭脂期盼的眼神,到底是没好意思让她一个人看家。

  至于008……

  它不算人,不好意思。

  他们去买了墨水和纸笔,乔镜还给胭脂又买了一身新衣服,虽然只是一件便宜的成衣,料子在见惯了21世纪大牌衣裳的乔镜看来也实在不怎么样,但女孩还是高兴得小脸通红,捧着那套衣服爱不释手。

  直到他们走累了,在街边的面馆坐下吃午饭,胭脂害怕弄脏了衣服,这才小心地将它用布包起来,还漂漂亮亮地打上了一个蝴蝶结。

  乔镜默默地点了两碗面。

  按理说,跟女孩子一起出门,以他的脸皮估计全程都恨不得当个聋哑人。但是胭脂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,而且还过惯了苦日子,虽然性子看似倔强,实际上却是个会对在意人十分小心翼翼、甚至是不由自主讨好的性格,平时无论是说话和做事都懂事的让人心疼。

  因此,他和景星阑两个虽然嘴上不说,但其实都挺宠她的。

  乔镜看着她盯着布包还恋恋不舍的模样,叹气道:“反正已经送你了,什么时候看都不迟,先吃饭吧。”

  胭脂这才收回视线,点点头,拿起了筷子。

  她吃饭很猛,大概是从小饿惯了,乔镜还没动几口,胭脂就已经大半碗下肚,碗里都快见底了。

  “先生,”她很快就吃饱了,放下筷子,一抹嘴巴,期待地看着乔镜,“咱们别这么早回去吧?我还想在街上呆一会儿。”

  知道乔镜不想逛街,说完这句话后,胭脂还立马补充道:“就坐在这里,哪儿也不去。”

  乔镜稍一思索就明白她想干什么了:“你又想听故事了?”

  胭脂眼睛亮闪闪地点头:“嗯!”

  乔镜有很多脑洞,真正被他写出来的,不过是其中的十分甚至是百分之一。胭脂虽然觉得先生无论写什么都好看,但比起那种读了之后会让人胸口堵堵的严肃现实题材,她还是更喜欢听那些天马行空的幻想故事。

  “……好吧,让我想想。”

  在讲故事的时候,乔镜从来不会词穷。

  因为最初写文的时候,因为键盘用的不对,乔镜还得过一段时间的腱鞘炎。为了保证更新,他被迫练出了用语音码字的本事,不过在手好之后乔镜立马更换了键盘,腱鞘炎就基本没有再复发过了。

  他盯着街对面那家卖蜡烛的铺子,思考了一会儿,脑子里便大概有了个构思。

  “因为是白天,”他很微小地勾了一下唇,看着胭脂满心期待的模样,心中难得升起了一丝逗趣的想法,“那就讲一个恐怖故事吧。名字的话,就叫《红烛》,怎么样?”

  胭脂:“…………”

  “——不要啊!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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