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不爱惜马力的情况下,这样的军队一天可以跑三百里。
两天后,尖刀营的探马,与胖子的亲卫迎面相遇。
当天夜里,袭营发生,在丢下一半的人马后,尖刀营的士兵终于拍摄到了胖子最清晰的影像。
“第二到第五百人队,随我殿后,第一队,护送水晶球返回枫叶城。”
尖刀营的营长,站在马上大声呼喊。
“是。”战士们斩钉截铁的回答。
没有太多时间给他们道别,负责护送水晶球的第一百人队,眼含热泪的离开。
剩下的一帮残兵败将,守在狭隘的路口,直面死亡。
很快,安德鲁提着铮亮的长枪拍马赶到,身后是一整个骑兵联队。
“亲王殿下说了,都是西岚男儿,投降不杀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
尖刀营的营长斯蒂夫,在马上笑的前仰后合,他转头看向身后的士兵。
“兄弟们,告诉这帮乱臣贼子,咱们尖刀营,有怕死的吗?”
“没有。”
士兵们整齐划一的回答。
尖刀营在部队里,承担的责任不一样,没有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,是做不了这支部队的战士的。
马革裹尸,本就是军人的荣耀。
这一天,他们早就想到了,不论是跟寒月,还是联邦,甚至和北境,他们都无所谓。
这支塞利西斯从拉蒂斯带来的尖刀营,在这个夜里露出锋芒。
安德鲁点点头,在军队这么长时间,他懂得什么叫视死如归。
生命很美好,但人的一生中,有一些东西,比这更重要。
不论那些东西,在外人看来多么可笑。
安德鲁扣下面罩,长枪放平。
史蒂夫深吸一口气,回头凝望了一下拉蒂斯的方向,嘴里喃喃道:“妈妈,再见了。”
回过头,他踩着马鞍弯腰站起身:“杀!”
安德鲁狠狠的在马屁股上一抽,身体前倾,身后的战士同时喊道:“安妮!”
怒骂声,铠甲的碰撞声,受伤士兵的惨叫声,在几分钟内归于平静。
清冷的月光下,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。
安德鲁看着鲜血流干的史蒂夫,摘下头盔对身后的战士说道:“把所有人埋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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