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84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(15)_心理罪(全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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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为一个经济状况较差的体力劳动者,他不可能频繁出入高档餐饮场所。因此,他只能选择那些低档小吃,其中,价格低廉的麻辣烫是最有可能的。

  专案组的全部人马都派下去搞排查。方木没闲着,也来到案发现场附近去碰碰运气。在调查走访中,得知有一家麻辣烫非常有名,虽然门脸不大,且位于某居民小区内,但每天顾客盈门,甚至有人坐很远的公共汽车来吃一碗。方木的直觉告诉他,凶手就在这家麻辣烫的食客之中。前往调查几次之后,在上一次案发后的第七天中午,方木再次来到这家麻辣烫。果真,他“偶遇”了那个大胡子食客,并且在他身后目睹了整个“发病”过程。

  朱志超,男,36岁,汉族。捕前系C市同发热力公司装卸一车间的工人。1992年,朱志超技校毕业后,顶了父亲的班,进入同发热力公司工作。1997年1月,朱志超同本单位女工傅华结为夫妇,并和朱志超的父亲一起居住在同发热力公司家属区中。这套住宅是同发热力公司的前身――C市第二热电厂分配给朱志超的父亲的。房屋面积为44平方米,且距离三个案发地点都没有超过五公里。同年7月,朱志超的父亲病逝。1999年,朱志超夫妇协议离婚,没有子嗣。之后,朱志超一直居住在父亲留下的房子里,没有再婚,也没听说他交往过女朋友。

  据朱志超的工友讲,朱志超平时沉默寡言,干活时很下力气,所以,一直和大家相处得不错。但是,一些比较熟识的工友说他这人有些怪毛病,每隔一段时间就变得情绪暴躁,稍稍招惹他,轻则挨骂,重则挨打。可是,几天后又会恢复常态。工友们背地里说他这是“来月经”。朱志超离婚后,精神状态变得越发不可捉摸,并有数次拦截、骚扰本单位女工的情况。单位领导念在他是老员工的后代,又离了婚,于是就安排调解赔钱了事。

  朱志超的这些怪异行径也得到了前妻傅华的亲口证实。傅华称,当初决定和朱志超处朋友,就是看上他老实、话少。可是随着交往的加深,傅华发现朱志超会经常性地情绪失控。有一次在外面吃饭,仅仅因为服务员上菜慢了一些,他就大发脾气,甚至要动手打人。婚后,朱志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劳曾让傅华感到满意。然而,在他性格中怪异的一面也逐渐凸显出来。更让她苦不堪言的是,朱志超的性欲远远强于普通男性。即使在她身体不方便的时候,也会强行要求同房。特别是在朱志超情绪格外暴躁期间,会在进行夫妻生活的时候对傅华施以暴力。傅华逐渐意识到朱志超的精神出了问题,他本人却拒不承认。后来,在傅华的追问下,朱志超的父亲说儿子曾经在上小学的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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